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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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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作者:
余姚市东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部分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余姚市东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本公司定于2023年11月14日上午9时在余姚市政务服务中心(谭家岭东路2号)4楼开标室<1>对余姚市东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部分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余姚市东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前1-3层物流用房、西南角1-3层物流用房以及行政大楼1层房屋租赁权(以下简称“标的物”),位于余姚市北环西路1288号。总出租面积:8225.43平方米;证载用途:仓储用地/工业,其中西南角1-3层物流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出租期限:15个月;年租金起拍价:人民币167.5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现状:承租中。
注:(一)原承租人承诺搬离时间:2023年12月10日前。根据经营需要,标的物内可移动设施设备由原承租人投入,归原承租人所有,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若竞买人急需使用标的物的,务必谨慎竞买,委托双方声明不作任何保证。
原承租人主张优先承租权的,应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双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需自行现场踏勘、测算和核实拍卖标的,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一切现状及价格的认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款及其他费用。
(三)受北环西路拓宽影响,租赁期间办公大楼前1-3层物流用房和西南角1-3层物流用房南侧围墙须向北推进15米,可能导致车辆进出不便,须由买受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确保进出道路畅通,不影响委托人车辆进出。对此买受人已明知该情况会确保委托人车辆顺利通行。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须知》中约定的付款时间向委托人一次性付清15个月租金。
二、标的物咨询、看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本公司联系看样。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
四、竞买人登记时须提交的资料
(一)如是单位,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并携带公章:
1、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2、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的,请提交授权委托书;
3、竞买保证金交款单,并预留竞买人退款账户;
(二)如是个人,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竞买人身份证明;
2、竞买保证金交款单,并预留竞买人退款账户。
五、竞买手续
第一步、竞买人须在2023年11月13日下午4:30前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按时、足额汇入下列
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注:同一竞买人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支付多笔竞买保证金。
户 名: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余姚分行
账 号:3901310019200036163
用 途:竞买人名称+保证金
第二步、竞买人须于2023年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携带本公告第四条所需资料到余姚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服务区C223窗口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六、拍卖规则:本次拍卖采用“现场拍卖”的方式,价高者得的原则,产生最终买受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须有效报名2名及以上且必须到场拍卖,且至少1名有效出价,方可成交。本次标的物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对外公开,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七、本次拍卖公告发布方式
(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余姚);
(二)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网站;
(三)《余姚日报》;
(四)标的所在地张贴。
八、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人、本公司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变更。
联 系 人:陈先生、蒋先生
联系电话:0574-62724638、62651915
联系地址:余姚市舜水北路16号
宁波阳明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下载):拍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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